雷暴警告信號

雷暴警告信號的意義
觀測到澳門特別行政區上空有雷暴現象,或預測將有雷暴區移入特區時發出。

懸掛八號或更高的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時,上述的雷暴警告信號不會另行發出。
  • 本雷暴警告信號自二零零四年七月一日起生效。
 
安全提示
發出雷暴警告信號時,公共及私人實體應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。

發出雷暴警告信號時,呼籲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採取以下措施:
  • 逗留於室內;
  • 切勿停留於曠野、高地或大樹旁;
  • 避免進行水上或任何露天體育活動;
  • 切勿觸摸金屬及濕濡的物件,以及任何容易引致觸電的物件;
  • 關注由不穩定天氣所引起的強風。
第14/2004號行政命令